敬的领导你好:我是枣庄人,今年35岁。2007年12月25日在枣庄新中新公司统一安排下:我等31名新工来到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(原日照中兴木业)参加工作。离家200公里以外,每月工资两千,还拖欠工资。于2017年3月8日申请辞职,单位主管领导也签字同意。后来来到枣庄市中区人力资源查询社会保险,才得知少交47个月社保。12年少交7个月13年少交2个月,14年至今没有缴纳。我多次去原单位找有关领导索要保险或者补交保险,回来的就一句话公司困难没有钱。枣庄新中兴公司给我在枣庄市中区人力资源缴纳的社保,我去枣庄新中兴公司找有关领导索要,回答我的是日照中兴森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没给他们钱,所以没法代缴。由于代缴公司和用人公司夸地区。我不知道应该去哪个地区仲裁?
我去公司要劳动合同,不给,。我才知道属于劳务派遣工,工作九年里我就亲自签过一次劳动合同。目前有辞职信,有公司领导签字和盖章,有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盖章。有工作时的授权书有公章,有一年的工作单没有章,上面有我每个月缴纳保险扣除个人部分数额。 这四年里每月扣我的钱去哪里了?公司法人:姜长岭,财务副总:苏兴骏,
分管副总:刘建春 恳求领导为民做主,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。制约不服从劳动法之规定。
真实可靠 15965121100杨照耀 |